1. 法律定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一个月后提出辞职,属于劳动合同解除行为。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收到通知后办理离职手续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二是适用于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员工。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好辞职信,以书面形式记录辞职意向及时间。通知方式:最好通过快递邮寄辞职信,并保留好快递凭证。后续流程:通知用人单位后,按照单位要求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若单位存在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等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