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公司因岗位撤销进行调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行为。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 核心分析:若公司未经协商一致擅自调岗,劳动者有权拒绝。因为调岗涉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劳动合同重要内容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就调岗事宜进行充分协商,保障劳动者知情权、参与权。劳动者有权要求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是否协商一致,若未协商一致擅自调岗,用人单位行为违法。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岗位撤销通知、调岗通知、与公司沟通的记录(邮件、聊天记录等)。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示不同意未经协商的调岗,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公司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原岗位或支付经济补偿等。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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