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是涉及与服刑人员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服刑人员虽在服刑,但婚姻关系仍受法律保护,其配偶有权提起离婚诉讼。权利义务:原告有提起诉讼、举证等权利义务;被告服刑期间可能限制到庭等,但仍有答辩等权利。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构成要件: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长期分居、感情不和等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双方分居证明、聊天记录等能体现感情状况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向服刑人员原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服刑人员一般会安排专人到庭参与。若确认感情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整个过程可能因服刑人员特殊情况而有别于普通离婚诉讼,要按法院要求配合推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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