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离婚后判给对方的子女仍然享有对原父母双方的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所以其法定继承权不受影响。 权利义务: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依法继承遗产。 关键构成要件:只要是父母的亲生子女,无论抚养权归属何方,都具有继承权。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确定继承方式: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协商解决:继承人之间可先协商遗产分配,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一般先由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等材料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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