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名下只有一处房产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时,名下唯一房产可被执行。权利义务:申请执行人有提供居住保障或支付租金的义务,被执行人的房产面临被执行风险。关键构成要件:需满足上述特定条件,且房产不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申请执行人未按规定提供居住保障或不同意扣除租金等情况。寻求帮助: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阐述房产不应被执行的理由。法律程序: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继续执行房产的裁定。若对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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