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公证离婚协议是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使其具有更强的证明力,但本身并不直接决定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合意。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离婚协议需符合法律规定,经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且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公证只是增强其证明力。权利义务:夫妻双方有如实陈述、协商并确定各项内容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自愿签订、内容合法、办理离婚登记。4. 实务建议:签订离婚协议时确保内容合法合理、表达清晰无歧义。收集好相关财产证据等。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生效。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在起诉前,注意保留好离婚协议、离婚证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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