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夫妻双方婚前签订的协议属于婚前财产协议,是一种民事合同行为。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即为有效。权利义务: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关键构成要件:真实意思表示、书面形式、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4. 实务建议:签订协议时确保双方自愿,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内容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妥善保管协议原件。若发生纠纷,可作为重要证据向法院主张权利,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一般先向法院立案,然后按法院通知进行举证、开庭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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