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非完全相同概念。工伤鉴定侧重于认定是否属于工伤,而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针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进行评定。2.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等条款,规定了认定工伤需提交的材料及认定情形。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等条款,明确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 核心分析:工伤鉴定是确认职工所受伤害是否符合工伤范畴,关乎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如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要素。劳动能力鉴定是在认定工伤后,评估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十个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三个等级),以便确定赔偿标准和后续待遇。4. 实务建议:申请工伤鉴定时,职工应及时收集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明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后,伤情稳定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整个过程需按规定程序进行,注意材料提交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否则可能影响鉴定结果和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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