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员工请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涉及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问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员工患病请病假,只要处于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就不能以非过错性辞退(如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或经济性裁员等常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权利义务:员工有按照单位规章制度申请病假并提供相应证明的义务;用人单位有保障员工医疗期权益,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 关键构成要件:员工确实患病需要请病假,且提供了合法有效的病假证明,处于法定医疗期内。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员工需保留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病假条等相关材料作为请病假及患病的证据。 寻求帮助: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程序大致流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由其进行调查处理;若无法解决,员工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终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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