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有权申报工伤。2.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权利义务:临时工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申报工伤等。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存在劳动关系,二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医院诊断证明等。申报流程:临时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事项:申报时需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其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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