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放弃:继承权公证中继承人是可以放弃所有财产继承权的。2. 放弃方式:继承人需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该书面声明应在公证机构面前签署表明其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所有财产的继承权利。3. 放弃时间:一般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如果在遗产处理后再表示放弃可能不被认可。4. 法律后果:一旦继承人作出有效放弃声明即丧失对相关财产的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将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对遗产进行分配。5. 不可撤销: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作出后通常情况下不得随意撤销。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的继承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放弃声明。总之继承人在继承权公证中能够放弃所有财产继承权但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以确保放弃行为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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