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在职员工被辞退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解除及相应赔偿问题。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若违法解除,则需支付双倍赔偿。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依法解除或支付赔偿的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的权利。关键要件:确定工作年限、月工资标准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的材料。了解解除原因:向用人单位询问辞退理由,判断是否合法。协商解决: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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