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属问题,涉及到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等权利义务关系。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并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个人或者组织。3. 核心分析:父母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因离婚而改变。离婚时,双方可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综合考虑孩子生活环境、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关键构成要件是看谁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如稳定收入、住房条件、教育资源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按法院要求参与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举证、开庭等环节。若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需按照约定或法院判决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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