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属于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对于不满一岁的孩子,法律倾向于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基于孩子年龄小,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等因素考虑。权利义务:母亲有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同时也有照顾好孩子生活、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等义务。父亲有支付抚养费等义务,也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主要就是孩子不满两周岁这一事实。4. 实务建议:母亲一方要收集自己有稳定住所、经济收入能保障孩子生活等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房产证、工作收入证明等。若双方协商抚养权,可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时,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流程大致为:原告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通知被告,然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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