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涉及到购房合同中关于房屋交付及退房的相关约定问题。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一些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核心分析:1. 若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可以在未收房时退房的明确约定,比如约定了特定的退房条件,满足该条件时购房者有权退房,双方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退房情形。2. 若没有合同约定,购房者想要退房需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使用等。否则,购房者擅自退房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3. 开发商若有违约行为,如逾期交房等,购房者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房,但需有证据证明开发商的违约事实。实务建议:1. 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退房的具体条款,确定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2. 收集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相关证据,如照片、检测报告等。3. 若与开发商协商退房,注意保留沟通记录。4. 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是否支持退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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