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员工因身体不适申请普通病假属于劳动者基于健康原因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2.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3. 核心分析: 员工有按规定提供相关病历等证明申请病假的权利。 用人单位有审核病假申请合理性并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的义务。 关键构成要件是员工确实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履行了合理的请假手续,如提交医院诊断证明等。4. 实务建议: 员工应尽快收集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作为病假依据。 按照用人单位的请假流程,及时提交病假申请。 若用人单位对病假有异议,员工可进一步提供相关检查报告等补充证明。 若因病假问题产生纠纷,员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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