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种情况属于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工伤,但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下的工伤纠纷。2.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用人单位未参保,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事实劳动关系需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权获得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有支付工伤待遇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确属工伤。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供上述证据等材料。劳动仲裁:若与单位协商赔偿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法律程序:先认定工伤,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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