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承揽安全免责协议是一种在承揽关系中,约定由承揽方自行承担工作过程中安全风险及责任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明确权利义务,在符合法律规定下有效。权利义务:承揽方负责工作安全并承担风险,定作方监督但不承担承揽方安全事故责任。关键构成要件: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实务建议:明确双方身份信息、承揽工作内容、报酬等。详细约定安全责任划分,如承揽方自行负责安全防护措施等。注明免责范围,如承揽方自身过错导致的安全事故等。确保协议语言清晰、无歧义,双方签字确认。需注意,即使有免责协议,若定作方存在过错,如提供错误指示等,仍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协议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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