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需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因单位未履行参保义务,工伤赔偿责任转由单位承担。权利义务: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赔偿;单位有义务支付相应赔偿。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存在工伤事实,需经工伤认定程序确认;二是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事故报告等。申请工伤认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据材料。协商赔偿: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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