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是有法律依据的。1. 法定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比如一方长期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身体和精神都造成极大伤害另一方在离婚时可要求精神损失费。2. 判定因素:法院在判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故意还是过失、过错行为持续时间等;伤害后果像是否造成残疾、精神抑郁等;双方经济状况以确保赔偿数额合理且具有可执行性;当地的司法实践和平均赔偿水平等。3. 提出方式: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是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且能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就未处理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起诉。总之若符合法定情形在离婚时要求精神损失费是合理合法的诉求但要遵循相应法律程序和规定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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