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起诉离婚时关于精神损失费,即精神损害赔偿,是在婚姻关系中,因一方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精神损害时,受损方可以主张的赔偿。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为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才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义务方面,无过错方有主张赔偿的权利,过错方有承担赔偿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存在法定过错行为、该行为导致离婚、主张方无过错。4. 实务建议:首先要收集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比如重婚的相关证明、家暴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然后在起诉离婚时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最后由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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