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涉及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因房屋质量产生的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核心分析:开发商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房。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解决质量问题,若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关键在于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以及该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影响。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房屋质量问题照片、视频,与开发商沟通记录等。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解决质量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查。还可向消费者协会反映,寻求调解。必要时,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赔偿等责任。法律程序一般为起诉、立案、开庭审理、判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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