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就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赔偿金;用人单位有支付赔偿金的义务。关键要件:在于用人单位辞退无合法合理理由。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与单位协商: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申请劳动仲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后续处理: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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