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不同:劳务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被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合同工是直接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 劳动关系:劳务工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实际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合同工与实际用工单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3. 福利待遇:劳务工通常按照劳务合同约定享受相应待遇一般不如合同工全面比如在社保缴纳基数、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方面可能较低一些福利如企业年金等可能没有。合同工能享受用工单位完整的福利待遇体系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带薪年假、定期体检等。4. 职业发展:劳务工晋升机会相对较少职业发展路径较窄因为他们不属于用工单位的正式编制。合同工有更多机会参与单位内部培训、晋升等职业发展活动职业发展空间相对较大。5. 稳定性:劳务工工作稳定性较差用工单位可能根据业务需求随时退回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再安排其他工作。合同工在符合单位规定和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工作相对稳定除非出现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一般不会轻易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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