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归属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中房产证和离婚协议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具体以何为准需分情况来看:1. 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如果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对房产归属有约定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从物权角度房产仍登记在原夫妻双方名下房产归属在对外关系上以房产证为准。例如此时房屋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承担债务等。但在夫妻内部关系上离婚协议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是有效的。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2. 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当依据离婚协议办理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后房产归属就以变更后的登记为准。比如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并且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到该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就明确归这一方个人所有。此后该房产的处分等都按照新的产权登记情况来确定他人也应当尊重新的产权归属状态。总之一般先以离婚协议确定房产归属意向再通过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来最终明确房产的实际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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