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房二卖情形下,装修款赔偿问题需依具体情况判定。首先,要确定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若均合法有效,出卖方构成违约。对于装修款赔偿,若买受人已对房屋进行装修,且能提供装修费用的有效凭证,如装修合同、付款记录等,可主张按实际支出的装修费用赔偿。同时,需考虑装修的折旧情况,以合理确定赔偿金额。比如,装修已使用一定年限,应扣除相应折旧部分。若因出卖方一房二卖导致买受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还可要求出卖方赔偿装修款所产生的利息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若两份合同中,一份已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另一份未办理,已过户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未过户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装修款等损失。出卖方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买受人的装修损失予以合理赔偿,以弥补买受人因合同无法履行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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