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时,怀孕员工应依法获得相应赔偿。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怀孕员工在此范围内,经济补偿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次,若怀孕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外,企业还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怀孕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等福利待遇,以保障其合法权益。总之,怀孕员工在企业倒闭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其应得的赔偿和待遇。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