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遗产。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自身意愿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有权将其财产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此即遗赠。遗赠需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明确表示,且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遗嘱给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体现了遗嘱人的自主意愿,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便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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