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与外孙子在法定继承中并非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遗产首先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其死亡,此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代位继承其父母有权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例如,被继承人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该子女留有子女(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那么在法定继承时,这些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代位继承其已去世父母应得的那部分遗产份额,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如健在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参与分配遗产。而遗嘱继承则优先于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将遗产指定给孙子或外孙子,那么孙子或外孙子可依据遗嘱继承全部或部分遗产,不受法定继承顺序限制。总之,孙子和外孙子继承遗产的分配情况需依据具体的继承方式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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