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祸案例中,支付医疗费用的职责并无明确规定,通常存在如下几种常规:
首当其冲,责任方如有能力且愿意承担责任,可预先支付;
此外,伤者亦可自行垫款,务必妥善保管相关单据,便于后续向责任方宣索;
另外,若肇事车购买了交强险,则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得以垫付必要的救治费用。若各方均无力或不愿垫付,并且情况紧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代为垫付部分或全部救治费用,但救助基金有权在事后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值得注意的是,最终的赔偿责任及费用分配应依据事故责任的判定结果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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