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仍在医治过程中,仍可提诉求。但此刻治疗尚未完毕,医药费用仍在产生,而具体数额及赔偿情况尚未确定;
伤员的诉求尚不清晰,因此建议待治疗结束,病情稳定后方适宜提起诉讼。或者,可在提告之后,申请暂停诉讼进程,对医药费用提出先行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