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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的风险

2019.03.045456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第一、核查、查验房东身份信息和房产是否有抵押查封的信息
第二、签署正式合同,交定金,参与签约过程
第三、进行银行等机构的资金监管
第四、落实此房屋内是否存在户口,必要时可以到派出所请求协助
第五、税费的承担方式
第六、交接手续
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是否已经结算清楚,避免交房后导致水电等影响日常居住使用。
第七、过户
贷款的二手房通常要办完撤压手续后才能过户,过完户以后办理新的抵押贷款手续,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约定过户时间和网签时间的约定以及付款时间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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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王兵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王兵律师,主任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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