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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居时间应该如何取证

2019.10.131016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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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起诉要求离婚,在双方分居满两年而且经过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分居的时间可以通过这些东西取证,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生活辖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情况证明,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也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证实双方的实际分居时间。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通常一审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二审审限三个月,综合起来一个案件如果要走完一审到二审少则6个月,多则9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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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周遥远

湖北高策律师事务所

周遥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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