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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在离婚时应该如何分配

2018-09-03婚姻家庭收听量1582举报

语音内容:

生活中,若一方婚前以按揭形式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则该房产因系一方婚前购得,应将房屋视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分割时,房产所有者要支付共同还贷的一半给另一方。
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若判决按揭房屋归另一方所有,不但变更还款义务人涉及银行利益,而且程序复杂,不宜操作。因此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决按揭房屋归签订按揭合同的一方所有,然后由其给另一方予以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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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裕斌

施裕斌

上海李海强律师事务所

施裕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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