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要求交付商品房,经审查房屋已经完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符合法定强制性交付条件的,可以判决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卖合同存在永久性履行不能情形的除外。
买受人明知商品房不具备法定或约定交付条件仍同意接收房屋后,又以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完善房屋交付条件,并主张因房屋交付条件不具备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出卖人“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实际逾期交付房屋的,买受人应当依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房屋逾期尚未实际交付,买受人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出卖人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提出抗辩的,不予采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申请公租房不符合条件交的钱退吗
免费查看购房合同交付条件有什么
免费查看指示交付质权的条件是什么
免费查看不符合交付标准需要交物业费吗?
免费查看发现原告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如何处理
免费查看附条件合同的条件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