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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房子归谁

2019.09.252052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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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协议不成时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男女均有提出离婚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其的婚姻自由的权利。离婚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因哪一方先提出离婚而丧失分割的权利。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形:1、如果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份额。离婚时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2、如果房产系一方婚前出首付,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就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如果双方父母均有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对于婚前就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依然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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