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转让需要连同附件一起转让。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又称为概括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地承受这些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不同于权利转让和义务转让的是,它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面处分,其转让的内容实际上包括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转移两部分内容。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后果,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第三人取代了转让方的地位,产生出一种新的合同关系。合同附件同样属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一部分,如果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那么合同附件应当一同进行转让。根据《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生效要件
免费查看附条件义务赠与合同
免费查看附生效条件的专利转让合同有哪些
免费查看附生效条件的专利转让合同有什么
免费查看附义务条件赠与房产合同
免费查看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