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中常常被问到:“我的合同要不要去公证一下?”“公证的话都需要准备些什么?”之类的问题。其实有一些合同是可以公证的。比如说,一份赠与合同,老人将房产赠与某个子女时是思维清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但是时隔数年后,老人患有脑部疾病以致思维不再清醒。此时未受益的其他子女会称在赠与时老人就已经没有了行为能力,从而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这时候受赠的子女要证明签赠与合同时老人是有行为能力的,估计得大费周章。但如果当初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则可由公证机构来证明合同的合法性。那么公证需要什么证件呢?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3、申请公证的文书;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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