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不能过户。我们国家实行房产登记制度,经登记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房管部门的登记是房屋权属的首要证明。所以当发生买卖、赠与、继承等情况时,就需要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也就是过户。依据我国房产登记相关规定,办理所有权登记需要提交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仅有购房合同的房子是无法提供上述第3项所列的所有权证书的。房管部门会做出不予登记的决定。所以,房屋出售方无论是通过中介机构还是直接寻找房源,在签署协议、支付房款前都应当要求对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件,必要时到房管部门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以免出现无法过户的情况。而房屋出售方如果尚未经过登记取得产权证书,也一定要将实际情况告知买方,由买方确认,并且不建议就产权证书的办理时间做出不切实际的保证,以免产生纠纷,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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