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合同的人没有法律责任,因为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对合同内容作出取舍,签订后,合同内容就代表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由双方当事人承担责任。起草合同时,要注意下列法律问题:
一、起草合同时要遵守的原则:
(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已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
(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三):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五):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起草合同时应包括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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