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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合同与债权合同的区别

2019.07.195880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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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合同与债权合同的区别:
物权合同主要是指关于物权发生转移,变更所有权以及其他物权发生约定的合同。债权合同分为法定之债和约定之债,法定之债像不当得利。约定之债是对其他的民事关系都可以约定,包括物权合同、知识产权合同、买卖合同等。物权合同是关于财产的合同,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合同。
这就要涉及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了,物权与债权最大的区别就是物权是绝对权,它的行使无特定相对人。而债权的履行必须要有特定的相对人。债权的合同最好的例子就是借据,而物权最好的合同就是房产合同。 物权合同与债权合同向对应,一个买卖合同中,先成立一个债权合同,即双方约定好标的与价款。到买卖合同开始生效的时候,即开始支付价款与标的的时候,就形成了一个物权合同,也就是价款与标的的对换。物权合同与债权合同是买卖合同里面的两个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区分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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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罗薇

北京博儒(成都)律师事务所

罗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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