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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2019.07.1917660次播放劳动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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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几乎所有的权利救济,均是时效来限制,这样规定的目的是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自己的救济权利,防止其在权利上睡大觉。我国相关工伤待遇维权程序也一样,均有明确的时间限定。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另外,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在此律师提醒广大工伤职工,谨记维权期限,切莫丧失维权时机。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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