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九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合同诈骗认定情形
免费查看工伤认定书中必须写明伤情吗
免费查看合同诈骗认定情形有哪些
免费查看撤销权消灭情形如何认定
免费查看撤销权消灭情形怎么认定
免费查看工伤认定申请用工形式怎么写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