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合同纠纷 > 转委托对第三人的风险

转委托对第三人的风险

2018.12.081168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转委托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其中,接受转委托的人叫做复代理人或再代理人。
合同法》第四百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从该法条就可以看出来,第三人的风险在于委托行为是否有效。
如果接受了转委托,而没能满足转委托的条件,没有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者危机情况下接受委托,事后委托人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委托行为是没有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尹圆

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

尹圆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184

    视频

  • 627484

    播放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