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协议也就是转让合同,我国《合同法》对合同需要约定的内容做出了规定。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 3、 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 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因此,房屋转让协议中,需要约定的内容包括:1、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等;2、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比如实际面积等;3、转让价格;4、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支付或是银行转账,全款或是分期等;5、约定交付房屋的期限;6、双方违约的赔偿等。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属于不动产,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转让,实行登记生效制度,也就是说,签订了转让协议之后,需要尽快办理转让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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