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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未交付质押权是否设立

2021.05.18 房产纠纷 1584人浏览举报
解析
质押物未交付质押权不设立,但也有例外情况,如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第四百四十三条、第四百四十四条、第四百四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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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文

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

袁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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