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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的范围

2021.09.23 劳动纠纷 1613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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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46、47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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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综合工时制有年休假。综合工时制虽有别于标准工时制,但其只是一种工作时间安排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由于有淡季和旺季或工作与休息的区分,只是工作时间相对灵活、不固定,而年休假与工时制度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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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鹏

河北邢广习律师事务所

张燕鹏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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