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遇到了这些问题?在法律事务中,不少人会陷入一些常见的法律误区,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通过两个实际案例,看看其中反映出的常见法律风险。
遗嘱继承中的风险
在小林诉小森、蓝女士、小齐及第三人小莉继承纠纷一案中,就存在一些常见的法律误区。这类问题通常的表现有:一是对
遗嘱的形式要件不重视,比如打印遗嘱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全程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就像本案中的打印遗嘱存在日期书写瑕疵;二是对遗产范围没有清晰的界定,原告小林主张继承A区房屋、B区房屋及部分车辆,但A区房屋已于2023年出售,B区房屋从未登记在陶先生名下,两辆车也无法证明系其遗产;三是对未成年继承人的特留份规定理解有误,认为只要是未成年继承人就一定享有特留份。
这些问题可能产生的后果是:遗嘱可能因为形式要件不完整被认定无效,导致遗产无法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分配;主张非遗产部分会增加诉讼成本,如本案中小林因主张非遗产部分,最终承担了部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错误理解特留份规定,可能导致诉讼请求不被支持。
张华强律师的正确做法是:在庭审中精准论证了打印遗嘱的效力,提交医院病程记录证明陶先生订立遗嘱时神志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申请两位见证人出庭作证,结合遗嘱签字录像和订立前的通话录音,有力反驳了对方关于遗嘱形式瑕疵和见证人利害关系的抗辩;针对原告主张的遗产范围,成功指出A区房屋已出售、B区房屋未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部分车辆无登记依据,缩小了遗产认定范围;有效论证了原告小林虽未成年但母亲有稳定收入,不属于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无需保留特留份,最终使
法院完全采纳遗嘱效力,判决全部遗产由小齐继承。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的风险
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与木伟施(
苏州)建筑营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一案,也体现出一些常见法律风险。这类问题通常表现为:施工方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签字效力不明确,没有在合同中清晰界定其授权范围,就像本案中某建筑设计院主张其项目现场人员小刘、小章等人无权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结算文件表述不清晰,没有明确载明最终结算总额,导致对方有可乘之机;对补签合同的用途和效力认识不足,对方可能引用补签合同中的付款比例条款拖延付款。
可能产生的后果是:结算行为不被认可,导致工程款无法顺利结算;结算金额存在争议,影响施工方的资金回笼;付款条件被不合理限制,施工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张华强律师的正确做法是:在庭审中精准论证了小刘作为某建筑设计院派驻商务代表的职务代理身份,结合项目前期
招标、合同磋商及现场管理均由小刘负责的事实,有力反驳了对方关于授权不足的主张;充分利用首次进度款支付申请加盖项目部印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关键证据,强调付款申请同时涵盖结算总额和请款金额,不可割裂解读,并结合对方已实际支付部分款项且未对结算总额提出异议的行为,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履行行为构成追认;针对对方援引补签分包合同中的62%付款比例条款,准确指出合同签订于退场之后,双方已实际
解除合同并进入结算,补签仅为管理需要,付款条款无适用空间,最终全额支持了委托人的工程款及利息请求。
张华强律师是苏州大学法学硕士,拥有14年执业经验,是
北京市盈科(苏州)
律师事务所(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现代传媒广场35层)高级合伙人,担任多家单位和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他擅长处理
工程款纠纷、遗产纠纷、
刑事辩护等案件,每年代理案件几十宗,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亿元。如果你在这些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寻求张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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