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应当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到当地的房管局,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等。
有遗嘱,需要继承房产的话应该带上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过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不同的材料。
1、携带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2、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等。
办理遗嘱继承房产的手续流程:1、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可以携带遗嘱前往被继承人房产所在地办理继承公证。2、不动产过户管理部门受理过户申请,并审验材料。3、缴纳相关过户税费。4、办理过户登记。存在多个继承人的,一般需要共同登记姓名。
首先,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其次,公证机关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等。如果立遗嘱人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则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这里的房产过户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遗留的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的行为。一般需要经过如下流程:先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然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持公证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父母关于房产的继承有遗嘱,应按如下继承:按照父母遗嘱上有关的约定继承房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主要的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具有优先效力。
办理继承父母房产公证的步骤:(一)、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二)、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三)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最后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