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买卖爆炸物:“情节严重”的反转
有这样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的案件。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甲在开采石某时,多次从案外人处非法购买爆炸物用于爆破采石,转款数额较大。
公诉机关指控其非法买卖爆炸物且数量巨大,构成“情节严重”,法定刑为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
此时,付鑫茹律师介入了此案。她深入研究相关司法解释,提出关键观点:因正常生产、生活所需而非法买卖爆炸物,数量虽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但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并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认定为“情节严重”。为了证明这一点,付律师积极调取证据,提交了村委会会议纪要、水塘照片、村委会证明等书证,并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原来,甲非法买卖爆炸物是为了解决村里多年无水浇地的问题,出资开挖村集体水塘,挖出的石某用以冲抵开挖费用,且水库当年就蓄水使用,惠及村民。
此外,付律师还强调了本案未造成危害后果,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诚恳。虽然
法院未采纳
自首意见,但付律师充分利用甲的其他从轻情节,为量刑争取空间。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付律师的辩护意见,不认定甲“情节严重”,在普通量刑幅度内处罚,甲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付鑫茹律师是
山东众立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刑事业务部主任,拥有11年执业经验,是
济宁市优秀律师、十佳青年律师等,在
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成绩。
二、伪造印章案:轻判背后的辩护策略
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乙在无公章刻制资质的情况下,受委托伪造了多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公司印章。公诉机关指控其多次伪造印章,情节严重,构成数罪,系主犯,应
数罪并罚。
付鑫茹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一系列辩护策略。首先,她精准反驳“情节严重”的指控,指出单纯多次伪造印章若无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不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法院最终采纳了该意见。其次,付律师区分真伪,对部分印章进行举证,虽未完全被采纳,但促使法院严格审查证据,在量刑时综合考量。再者,她否定
共同犯罪及主犯认定,通过分析乙与他人无共同犯罪故意,说服法院不将乙按主犯加重处罚。最后,付律师充分挖掘乙的从轻情节,如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系初犯且部分印章未实际使用等。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付律师的关键辩护意见,被告人乙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三、
故意伤害案:
缓刑判决的努力
被告人甲与邻居乙、丙夫妇因琐事发生争吵,甲持锄头、菜刀将乙、丙砍伤,经鉴定乙构成轻伤一级和二级,丙构成轻微伤。公诉机关指控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三年,可根据赔偿及谅解等情况适用缓刑。
付鑫茹律师介入后,全力促成赔偿与谅解。尽管甲家庭经济条件有限,但付律师反复协调双方,多次组织调解,最终甲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被害人表示谅解并撤回附带
民事诉讼。同时,付律师强调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甲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法院将此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付律师据此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推动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调查评估。虽然自首认定未成立,但付律师迅速调整辩护重心,确保整体辩护效果。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付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判处甲缓刑。
在这些案例中,我们看到了法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的裁决。付鑫茹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不懈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无论是在刑事、劳动、婚姻还是债务纠纷等领域,专业律师的介入都可能为案件带来转机,让法律的公正得以更好地实现。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